校车条例,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终于正式公布了。这是个令人欣慰的消息,这是个迟来的条例。当然,迟到远比缺席强,任何进步也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这个条例的出台过程,曾夹杂了一些不堪回首的晦涩记忆。因为仅仅去年,有关校车事故的消息,就一再刺痛我们神经。全国多地相继发生孩子被落在校车中而闷死的惨剧,因“黑校车”超载发生车祸的新闻也不断见诸报端。尤其是甘肃正宁数十人伤亡的校车事故,让人再也无法安坐。
那辆核准载客9人的面包车,在发生事故时满满当当塞了几十个人。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黑校车成为农村学生逃不开的选择?一年中,到底有多少孩子在校车事故中离开这个世界,一年内类似悲剧又为何一再轮回,未曾止息?当然,这些问题的答案,让人不忍直视,却又不得不直面。
让人难忘的是,正宁校车事故发生时,正是“校车安全条例”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之时。自此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温家宝总理就不止一次强调,一定要尽快出台制度保障校车安全,要求一个月内拿出方案。
而昨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全文发布并正式施行。根据条例,高中生未纳入校车服务范围,而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条例强调将对校车超员从重处罚。校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遇到拥堵可优先通行。(4月10日新华社)
条例大部分内容,和去年底对外征求意见时基本一致。关于“校车司机须有3年以上驾龄、无酒驾记录”、“幼儿就近入园”、“校车优先通行,机动车不避让将被罚”等,其实都不算针对性的严苛要求,而只是一个文明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即便我们的校车安全条例姗姗来迟,即便包括校车事故在内的学生上学途中的遇险事故,层出不穷,仍然有网友在看完条例全文后,忧愤地表示,“校车条例实施后,实际上就是逼着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退出教育市场”。因为,“民办学校本来经营就举步维艰,这样的规定只能是它们雪上加霜。”
当然,虽然说配备安全达标的完备的校车交通系统,确实会加剧办学成本,但是这其实也是在弥补历史欠账。如果连最基本的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都保证不了,那么不管是公立还是民办学校,显然都是不合格的。而至于如何填平这块成本落差,显然还是需要公共责任的兜底保障。
毕竟,整体而言,教育投入此前一直不足。校车条例规定的应该配备校车而无此财力的所有学校,都应该被纳入公共财政的扶持范畴。否则,一刀切的政策,也会遇到见招拆招的走样对策。比如,之前媒体就曾报道,河南汝州一些家庭作坊翻新的报废车辆,摇身一变就成了农村校车。
若为了迎检,偏远农村地区都强行配备如此“校车”,自然让人更为惊惧。校车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学生安全,而非地方的面子。关于校车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我们都不缺,缺的只是执行和责任。校车安全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需要多部门联动,需要全社会合力。校车背后的“黄色的特权”,蕴涵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对教育的尊重对学生的关切。校车应该成为公车,财力不是问题,只要政府有这份决心和诚意。
一个对不起孩子的民族,是可耻的更是可悲的。而只有合乎安全条例的校车,才能真正保护孩子学途中的安全,才能彻底终结校车之殇。为了悲剧不再轮回,为了不再愧对孩子,校车安全到底如何从纸面驶进现实驶入学校,答案不言而明。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