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安全问题是近日社会关注的焦点,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副总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邵益生昨天表示,2011年受有关部门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国家认可的专业水质检测机构对占全国城市公共供水能力80%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城镇供水总体安全。
据了解,2006年我国重新修订颁发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原有35项水质指标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到106项。
据邵益生介绍,在这样一个高标准的要求下,为了掌握城镇供水设施是否适应新标准要求,2008年、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组织对全国4457个城镇自来水厂进行了普查,按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与标准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其中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58.2%。
由于水源污染导致的自来水厂取用的原水水质下降、原有供水设施工艺落后和投入不足等因素,当时城镇自来水厂出厂水质与新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要明显好于县城和建制镇。
针对城镇供水设施落后情况,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国家水专项有关专家编制并发布了《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南》,各地采取升级改造水厂和管网、强化运行管理、更换水源等措施,积极应对新标准的全面实施。“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由2009年58.2%提高到2011年83%,我国城镇供水水质正在逐步提高。”邵益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