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接待,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在公务接待中推行“三严四禁”,即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禁止午餐饮酒、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经费超支。日前,温州纪检监察部门又制定了实施细则,定下了许多“硬杠杠”。(7月6日《人民日报》)
温州的公务接待细则确实很细,“硬杠杠”非常明确。比如:工作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客人人数,不得食用鲍鱼、鱼翅等高档菜肴,接待情况要逐月公示,内容包括接待批次、人数及金额等。同时,对违规者也有详细的处罚条款。规定越细,意味着要求越具体、越有可操作性,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细致体现了遏制公款吃喝的诚意和决心。
尽管如此,这些规定仍受到质疑,主要是质疑它有没有用,能不能落实,会不会中看不中用——这似乎已成一种舆论倾向。各地遏制三公消费的措施本就乏善可陈,而有限的措施总会遭到这样或那样的质疑,似乎这也不行,那也不对,很有点吃力不讨好的意思,以至于很多地方为避免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干脆以不变应万变,省得麻烦。
人们习惯于质疑当然是有缘由的:“四菜一汤”之类的规定有名无实、不了了之,给人们留下了心理阴影,于是很多人倾向于从体制、机制、约束权力、强化预算寻求治本之策,对一些修修补补的措施反倒有些不屑,认为这治标不治本。
但在我看来,应该给每一种致力于遏制三公消费的措施送上掌声。拿温州市的规定来说,即便不能百分之百落实,总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即使能落实50%,那也能节省公款无数;即使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公务接待中茅台、五粮液、进口酒和高档香烟的消耗量,那也让人感到庆幸;即使仍有不少公务员阳奉阴违,他们总会有所顾忌,有所收敛,不会像以前那样堂而皇之、肆无忌惮。也就是说,有规定总比没规定好,有细则总比没细则好。
有人总是强调说,遏制三公消费的治本之策是通过体制机制建设约束权力。这话当然没错,但又显得空泛。一方面,所谓体制机制是什么?它就是由许多具体规定、措施构成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没有一个个并不完善的规定和措施,就没有所谓可以约束权力的制度;另一方面,寄望于体制变革遏制三公消费,那么在体制变革到来之前出台一些具体规定、措施遏制三公消费,这就是“脚踏实地”的。这些年来,人们一直在谈论如何从体制机制上遏制三公消费,结果却是三公消费越来越泛滥,依我看,还不如先脚踏实地在细枝末节上多下工夫,它虽不能治本,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治标,总比“标本皆不治”要好。
所以,虽不能说温州市的举措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但它至少具有参考借鉴价值。各地都禁止同城单位相互宴请如何?都禁止公务接待上鲍鱼、鱼翅、茅台、五粮液、进口酒、高档烟如何?各地、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情况都逐月公示如何?热烈欢迎这些治标之举在各地推广。(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