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同类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研讨长途客运的安全预防规则。比如,卧铺客车有无必要逐步退出市场,在退出之前,又应采取怎样的严格安全监管。对跨地域的夜间公路客运,如何遏制司机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问题,对已经暴露的安全隐患实行何种预警机制。
8月26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包茂高速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大客车与一辆装满甲醇的罐车追尾,甲醇泄漏导致两车起火,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接到报告后,国务院立即成立调查组,由国家安监总局和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带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事故救援等工作。目前,罐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
客车没有超员,罐车也没有超载,但当它们遭遇的时候,惨痛的人员伤亡已在所难免。据初步了解,大型罐车在开出服务区不久,即遭后方卧铺大客车追尾。事故现场可以看到,客车的刹车痕迹有十米左右,车头嵌入罐车将近两米,可见卧铺客车是在高速行驶且完全缺乏防备的情况下,突然与罐车追撞的。由于事发时乘客大多处于熟睡状态,甲醇泄漏导致的爆燃又挤压了逃生空间,乘客幸免于难的概率非常之小。这一重大事故再次警示人们,长途客车交通安全与事故预防有多么重要。
去年7月22日,山东威海一辆卧铺大客车在京珠高速信阳段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一年之后,悲剧再次重演。尽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所不同,但是,在一年多时间里,同一型号的卧铺大客车两次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两次都造成了重大伤亡,这样的“巧合”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警觉。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22”事故发生后,交通部曾经“推行”长途客车凌晨两点至五点停车休息制度,但这一制度既非强制性,又非全国普及,更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而几乎沦为空文。同样,工信部和公安部鉴于卧铺客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曾在全国范围内对卧铺客车实行新品申报和注册登记的临时限制,但这一措施究竟进展如何,对长途客运业又形成了怎样的后续影响,外界也知之甚少。但从“8·26”事故的重演来看,至少一年前所采取的多重防范措施,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事故预防作用。个中原因,恐怕是需要深入检讨的。
大型卧铺客车之所以存在安全隐患,并非全然由于其安全设计存在某种缺陷,而主要在于其营运方式本身就充满着危险因素。该类客车主要承担跨省、长途的客运功能,由于是跨地域,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难以对其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客车在离境之后所发生的超员、超速等违法情形无法得到及时制止。又由于卧铺客车大多是夜间行驶,司机疲劳驾驶的可能性大为增加,道路交通法所规定的强制休息条款、交通部所推行的停车休息制度,实际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卧铺客车的服务对象大多是跨区流动的低收入群体,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都很有限,遇到客运方出现安全违法问题时,往往无法做出适当的制止行动。更由于客运企业管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卧铺客车这一客运方式先天就打上了隐患烙印。
查明“8·26”事故的具体原因、对伤亡者做出良好的善后,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但国家有关部门更应该从同类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研讨长途客运的安全预防规则。比如,卧铺客车有无必要逐步退出市场,在退出之前,又应采取怎样的严格安全监管。对跨地域的夜间公路客运,如何遏制司机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问题,对已经暴露的安全隐患实行何种预警机制。此外,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事故预防同样也要升级。对于运行在全国道路上的三万辆卧铺客车而言,任何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是悲剧的信号。(蔡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