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条为规范边民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婚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边民是指中国与毗邻国边界线两侧县级行政区域内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中国与毗邻国就双方国家边境地区和边民的范围达成有关协议的,适用协议的规定。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宣布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活动将于10月1日启动,并明确推广产品范围、推广企业条件、推广期限、推广补贴标准等事项。
消息显示,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高效节能台式机推广财政补贴标准为:260元/台。对已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产品,不再给予补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实施海关监管手续费取消
财政部消息,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明确,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取消和免收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中央财政将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的经费预算。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10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工信部近日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表示将淘汰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
根据规范条件的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将实施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7月2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规范大运河遗产的利用行为,促进大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运河遗产,包括隋唐运河、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历史街区村镇,以及相关联的环境景观等。
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
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11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消息,2012年10月1日起,全国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这意味着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进程进入实质性阶段。预计5年内,即到2016年10月1日,普通白炽灯将彻底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