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东省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调查期间私自出境至今未归。目前温玲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据深圳市纪委介绍,2012年4月,深圳市纪委就对温玲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而在此前被曝出的一则官员“失踪”的消息,更是引起舆论哗然。
7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到目前为止,纪检部门仍无法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王雁威取得联系,市纪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对这类官员“失踪”情况处理进行研究。
距离这一次信息发布,王雁威已“失踪”50天。
据报道,6月初,花都区政协工作人员便发现,无法与王雁威取得联系。关于区政协主席“失踪”的传言,在花都区官场内部快速流传。
6月中旬,花都区委宣传部向媒体证实,无法与王雁威联系上,并称王雁威曾于6月3日因病向区委提出休假。但对具体细节,花都区官方始终“守口如瓶”。
6月20日,广州市纪委定期新闻发布会曾通报王雁威“失踪”一事的相关情况。纪委透露,王雁威曾通过区政协办公室转达区委办公室,向区委请假治病,后离开工作岗位。
王雁威的“失踪”,引发社会对干部管理的质疑——请假了,是不是就没法管?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认为,官员请假后“失踪”,说明机关单位对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存在疏漏。请假是如何批准的、请假之后是否经常联系,这些日常管理工作都还需要完善。
查阅资料不难发现,类似的官员“失踪”事件不在少数。仅在近期,湖南、湖北就有两例:6月23日,湖南省醴陵市官方证实,醴陵市王仙镇财政所前所长邓元华已“失踪”超20天;6月26日,湖北省公安县证实,该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蔡道明已“失踪”近1个月。
“这一类事件说明,机关工作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仍然严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坚决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单位请假报告制度。如果党政一把手出差,必须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如果单位下属部门工作人员出差,那么必须向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外出。
在7月22日广州市纪委的信息通报中称,纪检部门无法与王雁威取得联系。这一说法也引起了网友的质疑——为何总是“无法取得联系”,是否有敷衍之嫌?
对此,王敬波认为,纪检部门无法与王雁威本人取得联系,这应该是实情。但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对王雁威的配偶、家属等社会关系展开调查,查实其“失踪”的原因,如果其中存在违法问题,则应及时立案调查。
联系近年来的官员“失踪”事件,最后的调查结果大多与外逃有关。
贪官外逃,是近年来关注程度颇高的一个话题,而公众最想知道的,是官员如何外逃?
“从原则上来说,处级以上干部只能办理因公护照出境,而且因公护照必须交由外事部门管理。处级以上官员出境,必须经过报备,不能随意为之。”王敬波说,但是从实践来看,一个“问题”官员或通过办理因私护照出境,或通过伪造证件出境,这两种可能都暴露出了管理中的问题。
王敬波认为,不管是预防官员“失踪”,还是防止官员外逃,都必须将公务员法和干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目前的情况是,各项规定都有,关键是执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