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回家看看”不能解决家庭矛盾
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7月初,江苏判决了全国首例精神赡养案。而记者回访发现,法院判决和舆论关注却仍然未能最终解决家庭矛盾。
点评:“常回家看看”立法引发争议,还带来人们对立法初衷的关注。有专家认为,常回家看看属于道德范畴,没必要用法律解决道德问题。也有人指出,类似法律条款只是倡导性的行为规范,代表一种价值取向,不存在强制执行的问题。
2“高温权益”不遵守没处罚措施
我国早在1960年就公布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2012年四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点评:防暑降温措施实行53年以来,始终缺乏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处罚细则,各级政府的防暑降温规定在基层的执行力往往大打折扣甚至无人理会。全国政协委员、律师朱征夫说,有的法律法规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执法主体也不清晰,让人觉得没必要遵守,不遵守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另外,一些法规涉及多头管理、联合执法,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难度。
3“禁烟令”有禁不止很普遍
2011年5月1日,原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开始施行,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所涉15个管理部门只开出19张罚单。
点评:“禁烟令”实施至今的效果,被不少人诟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状况十分普遍。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执法部门若不严格执法,就无法提高市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比如醉驾入刑,立法前不少人都敢冒险,立法后交警部门‘动真格’,很快就刹住了这股风气。”
4养犬登记执法处罚成本高
从1994年起,北京市曾三次对养犬管理规定进行制定和调整。但直到现在,许多市民养犬仍然不登记、不交费。在上海、广州、海口、大连等城市,地方政府颁布的养犬管理条例大多面临落地难,执行状况令人堪忧。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规养犬人的处罚程序走下来要出动十几个民警,花费至少两周时间。
点评:由于处罚成本高、执法成本大、执法队伍严重不足,一些民生法规难以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部分法规初衷虽好,但碍于执行力度不够,处罚往往流于形式,变成形同虚设的“僵尸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