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考加分整体瘦身
如果说,一年一度的高考报名只是“常规动作”,那么全国范围内的高考加分瘦身,则赋予2014年高考几许特别的意味。这一轮联动调整与系统清理,酝酿于多年加分争论,起始于2010年底的教育部文件,不仅攸关高考考生的直接利益,更有可能影响高考加分政策的未来走向。各地高考加分政策如何“变脸”,项目瘦身能否挤掉水分?本报31个省、区、市的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和统计。
——编者
2014年全国高考近期陆续开始报名。本报记者从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获悉:目前,已有21个省(区、市)正式公布了2014年高考加分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与往年相比,明年高考加分项目整体缩减,加分分值也相应降低。
截至发稿时,尚未正式发布2014年高考加分具体政策的省(区、市)有10个,包括天津、重庆、黑龙江、陕西、江苏、海南、山西、云南、西藏、新疆。
全国联动
21个省区市已公布政策,整体缩减加分项目、降低分值
近年来,高考加分政策备受争议。各地的加分项目五花八门,分值高低不同,范围互有差别。不仅令考生和家长犯晕,更招致“造假”、“太水”等质疑。
2010年底,教育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调整两类加分项目:学科竞赛和体育特长生,并指出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即从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和执行。
这意味着,2014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将面对“全国联动”的加分瘦身: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的保送资格被取消,加分不超过20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保送和加分资格均被取消;体育特长生规定项目为8项,各省(区、市)自选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加分均不超过20分。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系统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重新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起,多个省(区、市)招考部门陆续开始对当地高考加分项目进行改革。有的完全执行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比如湖北、吉林等;有的则在《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当地政策,规定从2014年高考开始执行,比如内蒙古、河北等;有的近期仍在调整,比如湖南、黑龙江、山西等。
而从已公布的21个省(区、市)高考加分政策来看,主要涵盖学科竞赛、体育特长生、表彰奖励、政策性加分这几大类别,部分省(区、市)还有一些结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加分项目。
比较而言,有的省份加分政策改革力度较大。比如广东,加分项目从23个减至6个,加分分值统一为报考本科院校加5分、专科加10分。又如河北,一共取消了6类考生的加分资格,包括省授予“教师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等奖的对口考生等。
重点调整
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不再加分,体育特长生项目最多10个
在各类高考加分项目中,体育特长生加分最受诟病,曾被媒体多次曝光资质造假之类的丑闻。
2014年的高考体育加分,各地呈现“节制”状态,以往名目繁多的加分项被大幅砍掉。以浙江为例,体育加分从原来的32个项目削减到8项,加分赛事由200多个减为30个,并取消了“三模三电”的加分。而大部分地区的体育加分也都限定在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等8个全国规定项目,分值从5—20分不等。即便有自选项目,也是一两个强身健体项目,比如内蒙古的中国式摔跤和毽球、江西的跆拳道、河北和甘肃的健美操。
在学科竞赛方面,除个别地区,绝大多数省(区、市)均取消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对全国奥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生的加分控制在5—20分,其中北京、浙江等地的分值下调幅度达10分,辽宁、广东等地则直接取消了此类加分。
虽然全国范围内的奥赛决赛获奖者不再享有保送资格,但内蒙古、河南、江西、福建等省区规定,获全国奥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生毕业当年保留保送资格。
以往盛行的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被大多数省(区、市)所抛弃,目前只有湖南和上海仍保留。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湖南省9月底出台的最新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将不再享受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
不过,也有一些省份的加分政策“自成一统”。上海规定,高三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物理、化学、数学等竞赛(上海赛区)获一等奖的前10名或前15名可加20分;获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一等奖、青少年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一等奖、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一等奖等的考生,可以加10分;手球、击剑、射击、棋类等11个体育项目的省级竞赛单项前5名、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网球、棒球、沙滩排球等6个奥运项目中参加全国、国际正式比赛前6名等,也能加20分。此外,还有文艺特长生、技能特长生等加分项目。
未完待续
“先进人物”含金量下降,某些地方特色加分政策仍存在
2014年,部分省(区、市)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先进人物”的加分也进行了调整,含金量也有所下降。河北、广东、贵州等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的加分资格,广西、四川等取消了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资格。还有一些省市降低了分值,比如北京将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由20分减至10分。
但也有省市依然保留此类加分项目。以上海为例,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可加20分,区县级可加10分;获省(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的考生,也可加20分,地市级则加10分。
记者还了解到,内蒙古、河南、浙江、宁夏等对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予以10—20分的加分,山东、四川等对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予以10—20分的加分。
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方面,有少数省份或降低分值、或提高标准,而大部分省份尤其是边远地区依然保留多种加分项目。比如四川部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最高能加到50分。宁夏的加分政策比较复杂,不同地区的不同少数民族可获得10—30分的加分。
至于其他政策性加分,部分省(区、市)也进行了调整,一些本地照顾项目得到了适度清理和压缩,分值也相应减少。
当然,各地目前依然存在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加分政策。河南规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可加5分;广西规定,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可降10分;宁夏规定,教师子女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加10分投档;四川规定,对第一志愿报考该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可加10分……
而针对同一种加分项目,各地的具体政策和分值也不一样。比如河南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可加20分投档;广西规定,对留学回国人员的随迁子女考生,可降10分;而江西则取消了留学人才随迁子女加20分的项目。
(综合本报记者赵婀娜、姜泓冰、王明峰、朱虹、江南、袁泉、贺林平、朱磊、吴勇、胡仁巴、王汉超、侯琳良、赵梓斌、姚雪青、钟自炜、周亚军、潘俊强、付文、祝大伟、刘洪超、叶琦、韩俊杰、魏本貌、银燕、黄娴、王梅、黄晓慧、方敏、李坚、杨文明、王云娜、杨柳报道)
(《人民日报》( 2013年11月08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