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拳出击、铁腕反腐,一些腐败窝案被挖出,畸形的官商关系衍生出的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的利益同盟不断被曝光。在这些窝案中,腐败官员的背后必有违法商人,违法商人的“上面”必有腐败官员。这样的窝案不仅害了官员自己,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形成不公平竞争,对党和政府形象杀伤力也最大。要减少或杜绝这类腐败窝案发生,除健全体制机制外,干部还必须严以用权,时时警惕,事事谨慎,提高防微杜渐的抗腐能力,以防被人“煮青蛙”。所以,如何掌握官商交往的尺度和温度,建立正常、纯洁的官商新常态是每个干部的必修课。
图为:2013年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
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一、腐败窝案中官商勾结现象频现
十八大以来已有超过100名省、部级军级以上“老虎”落马。其中今年查处11人;2014年查处40人;十八大后至2013年底查处18人;十八大后查处军级以上军官33人。折翅的“苍蝇”更是数不胜数。不管是这些落马的“老虎”、还是那些折翅的“苍蝇”,大多都与不良官商关系相关。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件中,有商人丁书苗的影子;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腐败案件中,商人倪日涛是重要的行贿人;原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被地产商人刘卫高所“环绕”;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身边环绕着密密麻麻的官商关系网,其中就有“灰顶商人”邓鸿的影子。……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从这些案件披露中,我们看到,那些游山玩水的“会”,那些夺人眼球的“玉”,那些价值不菲的“酒”……不少领导干部被商人哥们儿“用轿子抬着送上法庭”。这说明,当权和钱“混”在一起,当官和商“粘”在一起,就会像炸药接上雷管,迟早爆炸。
二、习近平痛批官商勾结
习近平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数次痛批官商勾结。早在1980年末,习近平当时在柘荣县考察时就告诫官员:“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 2004年7月26日,在《之江新语》栏目的《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一文中指出:“这些年来,腐败问题在一些经济工作部门屡屡发生,对此我们要注重探索特点,寻求规律,切实加强腐败多发领域和重要部位、关键岗位的廉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2007年6月15日,时任上海市委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在传达《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精神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当前查办此类案件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2014年6月2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现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放、工程项目、惠民资金、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频发。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发达地区通过工程项目搞权钱交易,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