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频道 > 时政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以点带面”习近平出访捷克为“一带一路”再提速
内蒙古新闻网  16-03-28 15:18 打印本页 来源: 未来网  

  应捷克共和国总统泽曼邀请,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3月28日至30日对捷克进行国事访问。这既是中捷建交67年来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对捷克进行国事访问,也是习近平主席对中东欧国家首访,更是今年对欧洲国家的首访,还是欧洲方向的一次重大外交行动。在对捷克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于3月26日在捷克《权利报》发表题为《奏响中捷关系的时代强音》的署名文章。

  2015年9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捷克总统泽曼。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捷克地处欧洲中心,是中东欧开放的前沿窗口,也是中东欧发展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更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沿线国家。还在2015年年底中捷双方就曾签署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为交流合作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其实,作为首批和中方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的国家,捷克也是中国落实“一带一路”合作的样板。习近平主席此访就有助于进一步增强中捷合作,为“一带一路”再提速。

  加强政治互信,指明发展方向。访问捷克期间,习近平主席将同泽曼总统举行会谈,两国领导人将就双边关系、“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欧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坦诚、深入交换看法,为两国关系未来发展绘制蓝图,赋予中捷关系新的内涵。其实,习近平作为中国最高领导人在67年来首次访问捷克,这本身就对中捷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能够从国家层面上将两国关系再提高一步。

  加强经贸合作,惠及两国民众。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是“压舱石”。中国连续多年是捷克在欧盟外第一大贸易伙伴,捷克是中国在中东欧地区第二大贸易伙伴,2015年双边贸易额已达110亿美元。此次习主席出访捷克,中捷双方也将以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政府间谅解备忘录为重要契机,加强各自发展战略和愿景的对接,进一步梳理和筹备重大合作项目,推进经贸合作,让两国民众分享更多互利合作成果。

  加强人文交流,赋予时代内涵。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一带一路”既是一条互尊互信之路,也是一条合作共赢之路,更是一条文明互鉴之路。当前中捷人文交流活力迸发,2015年来捷克旅游的中国游客总数已突破3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习近平在捷克《权利报》署名文章中强调继续扩大文化、教育、影视、旅游、卫生等领域人文交流,鼓励青年和学生交往,更有助于让两国人民传统友谊世代相传、历久弥新。

  当前,中捷两国关系处于历史上发展最快、成果最多的新阶段。中国与捷克的贸易占中国与整个中东欧贸易的1/6,捷克还是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主要的投资目的地之一。中国对捷投资总额已超过7亿美元,占中国对中东欧16国投资总额的14%。此次习近平主席访问捷克期间,双方就将签署经贸、基础设施、金融、卫生、航空、科技、人文等领域多个合作协议,而这桩桩件件无疑也都有助于将“一带一路”合作推向前进。

  作为亚欧大陆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东欧地区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重要的区域性支点作用。还在2015年中欧建交40周年之际,双方就曾决定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同欧洲投资计划等发展战略对接,组建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互联互通平台等。更何况“16+1”中的中东欧16国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习近平主席此次“点穴式”访问捷克对“一带一路”在中东欧乃至整个欧洲的务实推进都有着补充和促进作用。

  驼铃悠悠传千古,丝路合作谱新篇。就“一带一路”战略构想而言,其绝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必须成为沿线国家的“合唱”。习近平主席此次访问就不仅有助于提高中捷关系水平,也有助于“以点带面”布局“一带一路”。中欧双方就应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不断深化各自发展战略对接,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在牵手中共圆“中国梦”与“欧洲梦”,也为世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未来网特约评论员杨飞)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