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我省警方依托微信服务平台,打造推出了覆盖全省公安机关的微信有奖举报功能。从即日起,微信用户通过关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者“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即可进行有奖举报,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放,最高100元。“我们希望全省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朝阳群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
怎么举报
两个微信公号接受举报必须实名注册
微信用户只要关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者“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使用已注册的“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点击“有奖举报”,即可进入举报界面。
尚未注册的微信用户可在“江西公安办事大厅”微信服务号或“江西公安网上办事大厅”上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邮箱、手机号及联系地址等信息,其中联系地址为常用地址。
微信用户在进行举报时,除填写事发时间、事发地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简要举报内容3个必填项外,还可以上传有关图片、视频、语音文件。
受理时限
7-12个工作日完成核查、反馈信息并视情发放红包
全省公安机关24小时受理群众微信举报。公安机关将通过PC端后台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审核,并按照属地原则将有关举报线索推送至相关单位进行核查。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将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情况的将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反馈信息并视情发放红包。
微信用户举报时不用担心自己的信息遭到泄露。全省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造成泄密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有何奖励
举报成功可获微信红包最高100元
公安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微信红包形式予以奖励。经核查属实的,根据举报线索对破获案件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的作用,按4个等级标准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微信红包奖励。
一般举报,奖励1元至10元;
重要举报,奖励11元至30元;
重大举报,奖励31元至50元;
特大举报,奖励51元至100元。
对首次注册使用江西公安微信平台进行举报并被受理的,除按以上标准予以奖励外,另先行奖励1元红包。单个红包最高100元。
具体奖励红包数额在相应档次内由系统随机产生。举报人在接到微信红包通知后,应当在72小时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线索同时符合其他奖励办法奖励情形的,按相应奖励办法另行予以奖励。
注意事项
骚扰或恶意举报将被追责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发生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对象或主要违法犯罪事实,所举报的内容具有一定隐秘性,且未被公安机关掌握。举报人应当依法履行举报违法犯罪的义务,不得有捏造诬陷、打击报复、恶意举报、扰乱秩序等行为。对捏造诬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或者恶意举报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红包、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这些情形不予奖励
对因举报的内容不全、不细、不实等导致无法核查,或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或举报人系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不予奖励。经核查,对无效举报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24小时内向举报人反馈信息。同一案事件由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基本一致的,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目前,微信有奖举报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不具备警情实时处置和反馈功能,暂时无法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