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特约评论员高蓓
201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习近平主席应邀出访塞尔维亚、波兰和乌兹别克斯坦,并出席上合组织峰会。这是中国对欧洲国家的一次重要外交行动,对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塞尔维亚是欧洲重要的国家,且与中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友谊。而波兰作为最早承认并同新中国建交的国家之一,早在20世纪50年代,两国就已经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近年来,中塞、中波关系均焕发出了新的生机。2009年,中塞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塞尔维亚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中东欧国家。2013年,《中塞关于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的签署使得两国关系的战略重要性更加突出。而在习主席此访中,两国元首在会谈时一致决定,将中塞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两国关系再上新台阶。塞尔维亚成为中国在该地区的第一个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这是此访的最主要成果。波兰是中东欧地区较早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第一个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国家。而且,中国已经分别同塞尔维亚和波兰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间谅解备忘录。目前,已有一批重大项目先后落地,包括匈塞铁路、贝尔格莱德跨多瑙河大桥、E763高速公路、科斯托拉茨电站改扩建、河北钢铁集团收购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蓉欧快铁”等,都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并在当地产生了积极影响。
此次,为了配合习近平主席的到访,在塞尔维亚和波兰均有相关论坛举办,围绕“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交流和讨论。未来,“16+1”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将成为中欧合作的主要机制和平台,相信这种合作模式将开启中欧友谊新篇章。
首先,有助于加强政治互信。经济合作往往以政治互信为前提,因此,为了更好地加强经济合作,双方需要提前在深化政治和战略互信、提升各领域交流合作水平等达成广泛共识,并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双边关系,相互理解和支持对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其次,有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共同发展。不同国家有自己的潜在优势,可以通过合作形成互补,以实现发展成果共享。同时,通过不同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在“一带一路”和“16+1合作”等框架内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通过挖掘合作潜能,深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物流、通信、航天等各领域的合作,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再次,有助于开拓新渠道、新方式,扩大人文交流,巩固传统友谊。未来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将不仅仅是经济的合作发展,包括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都将被纳入其中。这些都将有助于国家之间更好的相互理解,以及友谊的传播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