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频道 > 综合 正文
贵州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内蒙古新闻网  16-08-09 17:43 打印本页 来源: 贵州省人社厅  
 
  近日,贵州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通知》规定,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应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有本省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2007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本省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所需资金由个人一次性缴纳。未到达一次性补缴年龄即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可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通知》强调,各级人社部门、卫计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队伍,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2016赤峰·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幕
吃货们有福啦! 绿博会让你一天尝遍内蒙古美食
七夕寻缘 相约如意
里约奥运会开幕式举行(组图)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关于对2016年度“草原英才”工程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 2015年自治区第三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4个旗区近日完成整改
• 内蒙古经历最热中伏 局地最高气温将破记录
• 这样做的五花肉 保管家人吃不够!
• 男子误抢1.68元红包不退 女友认为其人品差分手
• 我区5嘎查村荣膺“全国生态文化村”
• 90后女孩患癌 男友不离弃:即使睡大街也照顾她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