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频道 > 综合 正文
山东省年满60周岁的老乡村医生的好消息
内蒙古新闻网  16-08-09 17:57 打印本页 来源: 百度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按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意见》同时要求建立规范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意见》规定,此次补助的对象要求是现为山东省户籍,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山东省内村卫生室,或曾在山东省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满60岁的离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岗的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岗手续,之后即可按以上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意见》要求搞好政策衔接,已出台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地区,要统筹做好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确保年满60岁的离岗乡村医生的养老补助水平不低于该《意见》标准。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可由各地通过引导、鼓励,参加较高档次的居民养老保险。

  《意见》规定,发放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以县(市、区)级财政为主。对于省级财政困难县,省财政按50%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下达。补助发放业务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2016赤峰·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幕
吃货们有福啦! 绿博会让你一天尝遍内蒙古美食
七夕寻缘 相约如意
里约奥运会开幕式举行(组图)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关于对2016年度“草原英才”工程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的公告
• 2015年自治区第三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4个旗区近日完成整改
• 内蒙古经历最热中伏 局地最高气温将破记录
• 这样做的五花肉 保管家人吃不够!
• 男子误抢1.68元红包不退 女友认为其人品差分手
• 我区5嘎查村荣膺“全国生态文化村”
• 90后女孩患癌 男友不离弃:即使睡大街也照顾她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