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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再次上调养老金 总体水平约5.5%
内蒙古新闻网  17-04-17 09:08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社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预计将有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此受益。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首次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再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并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按5.5%左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经济发展已由改革开放后持续30多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中高速发展的新常态,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速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放缓。

  同时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增大,确需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调整水平。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徐博、罗鑫)

[责任编辑 白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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