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首次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内蒙古新闻网  18-07-05 15:05  【打印本页】  来源:解放军报

为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适应国家组织机构登记制度改革需要,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暂行办法》,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近日完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首次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制发证书工作。

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军队单位办理文职人员社会保障事务使用、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首次赋码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了军地组织机构管理工作有机衔接,有效保障了文职人员合法权益,体现了军地合力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实际成效。(闫金久)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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