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诚信建设——诚信为镜
内蒙古新闻网  18-11-16 23:30  【打印本页】  来源:西部经济网

  原标题:加强干部诚信建设——诚信为镜

  立信犹如针挑土,千百次守信,方能换来信任;失信却如浪淘沙,而一次失守,难挽失信狂澜。失信即失民心,广大公职人员不仅是诚信法治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更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必须坚守诚信底线,在弘扬诚实守信上做出表率、付诸行动,以一言一行带动诚信“行万里”。(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1月9日第四版)

  诚信,自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领路人,其诚信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威信的高低。加强领导干部诚信建设,增强自身诚信意识,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才能增强人民对领导干部的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加强领导干部诚信建设是执政党党风和人民政府政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诚信是党和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所要求的行为准则,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舍此,就会失去端正党风政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方向和目标,进而逐渐丧失我们党和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自省自律是加强领导干部诚信建设内在动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每名干部都应该“三省其身”、“照镜子,洗洗澡”,从心底主动检讨不足,净化心灵。尤其是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严格要求自己和踏实做人作为为官的首则,做到对得起良心,诚信履职,不因为小利和私欲而失去群众的信任,才能赢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

  加强领导干部诚信建设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政府的信誉、保证政令畅通,要靠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恪守诚信,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谋利益,用实际行动不断巩固和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增强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诚信品质越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实现得越好,从而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就会越高。

  言必行,行必果,狠抓落实,才能立信于民,切实践行好诚信意识。只有提高领导干部的诚信意识,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才能增强人民对政府领导的信心,才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

  (合江县民政局周新)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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