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 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19-01-14 19:26  【打印本页】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11日召开该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2个诚信“红榜”名单、46个“黑榜”名单,并对上“黑榜”的单位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

  甘肃省文明办主任罗凤存介绍说,自2014年甘肃省文明委建立“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以来,至目前已连续发布八次,累计发布“红榜”名单779个、“黑榜”名单503个,发布惩戒措施142条,共计公布上榜企业(单位)1282家。

  “同时,全省各市(州)也相继建立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制度,共公布‘红榜’名单3786个、‘黑榜’名单2624个,发布惩戒措施336条。全省诚信‘红黑榜’发布,涉及的行业和覆盖的领域逐年扩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教育警示和激励引导作用不断增强,在推进全省诚信建设制度化,推动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罗凤存说。

  罗凤存称,下一步甘肃将推动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快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形成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以及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

  针对上“黑榜”的46家单位,甘肃省文明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七部门集中通报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包括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措施及环评均不达标的,关停整治等。(记者 徐雪)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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