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要做诚信的表率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1 16:37  【打印本页】  来源:江西日报

  朱海涛诚信是公务员最基本的从政品格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近日明确,在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北京全部常住人口的“个人诚信分”工程。目前,全国已有20余个省份出台个人信用评价标准。而公务员因工作性质特殊,各地都将其排在诚信建设重点人群中的第一位。有的地方针对公务员的个人诚信建设制定了更详细的标准,并将个人信用信息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国无信不足以为政,商无信不足以经营,民无信不足以立身。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个人信用亦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早在2014年,国务院就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未来,个人信用将成为公民的“第二身份证”和“经济通行证”,直接影响每一个人的生活。 “言必信,行必果”是做人的准则,更是对公务员的起码要求。孔子论治国原则时曾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并表示一个政权可以“去兵”“去食”,但不能失去“民信”。现代社会,良好的个人信用不仅是一种财富,更反映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在群众眼里,公务员代表着公权力,其诚信水平不仅关系个人,还会影响人们对社会诚信的整体评价。公务员失信的危害不容小觑。一般来说,公务员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其言谈举止在诸多社会领域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公务员如果不能带头诚实守信,就会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会遭到损害,导致群众不支持、不配合公共事务,甚至对执政基础造成负面影响。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失信,已成为党风政风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比如,有的虚报谎报瞒报,用假政绩、假数字欺上瞒下;有的为了当官或升迁,骗取或制造假文凭、假学术;有的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表面上对民生问题信誓旦旦、对贪污腐败深恶痛绝,却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口言善、身行恶”,与自己的承诺背道而驰;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影响诚信社会体系建设,久而久之还会破坏政治生态。引导和督促公务员带头讲信用、守信用,就应当建立健全维护社会信用的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估体系,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现实中,一些公职人员之所以在个人信用上出问题,一个关键原因在于信用约束机制缺失。如果“讲诚信的人能做官,不讲诚信的人也照样能做官”,那社会上还有谁愿意讲诚信呢?只有建立完善的诚信评估体系和信用惩戒制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使广大公务员自觉做到践诺守信。诚信是公务员最基本的从政品格。将公务员的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其好处有三:一是可以有效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使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按规矩出牌”,为公众作表率,推进全民讲诚信;二是完善了考核制度,有利于杜绝“数字出政绩、数字出官”的弊病,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净化政治生态;三是为衡量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供直接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可以想见,如果有公职人员做了不守诚信的事情,信用污点将会跟着个人档案走到哪带到哪,以后个人在提拔晋升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这样的不利后果将会在公务员队伍中起到强烈的警示作用,时刻提醒他们说话要算数、承诺须兑现,进而实实在在地做好工作,真心实意地服务群众。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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