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各项政策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对象范围,要求做到高效便捷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坚持用好用足自然减员结余资金,积极筹措增发纾困解难优待金,加大投入配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科学精准使用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积极协调争取住房保障优先优惠,坚决贯彻执行优抚对象“普惠加优待”规定。
另外,《通知》明确建立健全了定期关爱帮扶制度,提出要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上门悬挂光荣牌等工作,指导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常态化关爱帮扶机制。村级实行“周探望”,乡镇(街道)实行“月走访”,县级实行“季联络”,市级实行“年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同时,充分发挥优抚服务保障平台功能,要求排定年度计划,定期开展优抚医院年度疗养、巡诊体检,以及光荣院短期疗养活动。大力提升精准帮扶力度,提出了明确帮扶方向、推进购买服务和动员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的工作手段,强调因人施策、分类施策,精准帮扶解困,扶贫扶志又暖心。
这次面向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一揽子”关爱帮扶政策的出台,在与现有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有效衔接的基础上,特别注重突出工作实际和创新举措。
拓宽了帮扶范围。既回应好“盼”,又值得点“赞”,主动将生活困难的服务对象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即扩大到其他困难复员退伍军人和烈军属家庭。
明晰了资金使用。指导各级用好用足现有各专项资金,坚决贯彻执行“普惠加优待”规定,想方设法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社会效益,让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实在在享受到关爱帮扶的效果。
细化了具体工作。充分考虑各级服务管理中心(站)在工作任务上的有所区别和侧重,按照村、乡镇(街道)、县、市四个层级自下而上进行划分,对各级开展关爱帮扶的工作职责作了具体明确。
探索了多方渠道。围绕构建政府强力主导、服务体系积极作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退役军人工作“三驾马车”新格局,统筹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人文关怀、荣誉激励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多项工作内容,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中心(站)、双拥办共同探索实践、推进工作、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