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路上·细节】 “百名红通人员”从哪些地方追回?
内蒙古新闻网  19-09-25 11:33  【打印本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9月23日晚播出的《我们走在大路上》第十六集《打铁必须自身硬》,讲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历程,追逃追赃布下天罗地网,“百名红通人员”纷纷归案便是其中重要一笔。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吹响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号角。

  2015年3月26日,中央追逃办启动“天网”行动。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对“百名红通人员”全球追缉力度。

  2015年4月25日,“百名红通人员”公布后的首个落网人员,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被缉捕归案;2016年11月16日,“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到案……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60人。他们被从全球19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其中,从英、美、加、澳、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的有40人。美国最多,为16人;加拿大有14人。

  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由幕后走向台前,既统筹协调追逃追赃工作,又主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进一步整合,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追赃也在同步发力。中央追逃办将2019年定为追赃工作年。一方面,加大反洗钱调查力度,持续发力打击地下钱庄,对国内涉案动产、不动产,依法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实现赃款在境内“藏不住、转不出”;另一方面,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推动建立涉案赃款查找、冻结、返还合作机制,多措并举追缴赃款,力争赃款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与此同时,在2018年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培训班上,中方代表主办方提出呼吁各方强化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形成《腐败资产追缴国际合作十条倡议》。

  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9年5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2395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31人,追回赃款47.06亿元。中国共产党向全世界宣示了惩治腐败、维护党纪国法尊严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整理)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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