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要突出三个关键
内蒙古新闻网  19-12-06 11:22  【打印本页】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部署从12月1日至7日在全国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这是每一个中国公民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强化和提升宪法意识,首先要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国家层面确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目的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宪法宣传周既要接地气,也要突出几个关键。

  突出普法形式。无论是从国家宪法日,还是宪法宣传周,这本身就是一种普法形式,就是一种提升公民宪法意识的载体。在具体的宪法宣传活动中,要注重宣传形式的把握与创新。一方面要借助传统的宣传形式,采取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日活动,做到宪法宣传全覆盖,让宪法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也要结合网络时代的网络技术特点,利用网络自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来宣传宪法。尤其是全国普法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2300个车站、2500列高铁上投放宪法宣传片,以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这就是一种宣传创新。发挥各自的优势特点,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让宪法宣传更接地气。

  突出普法重点。少年强,则中国强。强化青少年的宪法意识,这是宪法宣传的重点。从近年来宪法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看,教育部加大了在青少年当中开展宪法法治教育工作的力度,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这就抓住了宪法普及的关键。不仅推动宪法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而且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当中,增加了宪法教育内容。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从青少年抓起,通过扎实的教育宣传,让宪法意识在广大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这就为宪法的维护与实施注入了动力活力。

  突出普法责任。在法治宣传过程中,既要抓好宪法宣传周的活动开展,也要抓好日常的宪法宣传工作。要突出宪法宣传责任,不能只是看似热热闹闹,实则没有效果。首先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教育,既是对执法者的一种倒逼,也是一种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普法形式。其次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通过媒体宣传和典型事例报道,把宪法精神和宪法知识融入其中,更能够达到宣传效果。(张继)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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