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5月中下旬将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检查,不合格记入诚信档案
内蒙古新闻网  20-05-05 16:14  【打印本页】  来源:齐鲁壹点

  29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结合济南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济南市住建局将于5月中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拟定于2020年5月中下旬开展,为期两周。检查的对象为济南全市范围内近两年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较多的工程监理企业承监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将由济南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具体组织实施,检查组人员由建筑市场监管处、质量安全监管处、济南市质量安全中心执法人员及专家组成。同时各监理企业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在各项目监理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对每一项在监工程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相关项目资料留项目部备查。

  通过此次检查活动,将通报表彰一批履职尽责较好的企业,同时对破坏行业发展秩序、恶性竞争、扰乱市场、影响行业声誉、履职尽责严重缺失、服务品质低下和不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的监理企业、项目部及个人通过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检查内容如下: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和履责情况。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与执行情况。

  (三)原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审查情况及见证取样情况。

  (四)现场监理人员配备、资格、履责、变更情况。

  (五)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单位工程预验收情况。

  (六)现场监理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旁站记录、监理例会纪要、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及其回复等。

  (七)是否存在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八)监理招标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等。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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