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信用办了解到,《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评价标准将在年内出台,此举将进一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加快我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据悉,我市个人诚信分实施积分制,总分1000分,由“531X”评价、信用承诺、荣誉激励构成。其中,“531X”评价是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出的个人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分值400分;信用承诺550分,由个人自行作出,包含垃圾分类、文明出行、按时缴费承诺、文明上网、不造谣传谣等20项指标;荣誉激励按市委市政府、市级个人诚信分协同单位和区县党委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计算。
记者了解到,个人诚信分以“自在分”为名,兼有守信激励得享自在之意。个人诚信分按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级,具体标准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根据个人诚信分分布情况制定,并按年度更新。《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还将对个人诚信分高的个人实施激励措施,对个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作出信用承诺资格。
为了提高诚信分的全民参与度,今年我市将着重在金融活动、旅游服务、教育培训、市场消费等方面,给予守信主体便利和优惠,提升获得感。例如,建立“信用+金融”的“自在贷”,适度放宽联合激励对象的担保贷款条件,提供优信VIP等服务;建立“信用+旅游”的“自在游”,在舟山市内旅游景点,为联合激励对象提供门票购买优惠服务,提供酒店折扣、押金优惠等服务,提供景区门票购买绿色通道服务等。
在此基础上,我市还将积极探索自在分进社区、进乡村,打造“信用+基层治理”实践样本。此外,推动自在分与相关城市个人诚信分互认,不断提升自在分影响力。
7日,《舟山市个人诚信分管理办法(试行)》举行了听证会,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专家学者以及市民代表对《办法》发表意见并进行了充分讨论。
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稿阶段,将在年内推出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