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
内蒙古新闻网  20-10-29 10:16  【打印本页】  来源:《红旗文稿》

  习近平总书记10月22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汇报时指出,“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有序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问题,沉着冷静应对外部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坚决果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坚定朝着既定目标任务前进,“十三五”规划实施顺利,主要指标总体将如期实现,重大战略任务和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全面落地见效,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即将胜利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为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坚实基础。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台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国内生产总值在2016—2019年间保持了6.7%的年均增速,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占全球经济比重达16%,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预计“十三五”期末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由于疫情冲击,2020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二季度同比增长3.2%,三季度同比增长4.9%,前三季度同比增长0.7%,成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全球唯一同期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其他经济发展目标完成较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已经超预期完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目标有把握实现。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公安部数据显示,1亿人落户任务提前完成,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据农业农村部最新消息,目前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全年粮食产量有望连续6年稳定在1.3万亿斤水平。

  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居世界第二,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提高,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专利申请量跃居世界第一,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量子通信等领域取得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提前实现了目标,科技进步贡献率在2018年时达到58.5%,2020年有望达到60%。

  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均提前完成目标。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733元,比2015年增长39.9%。2016—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5378万人,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在主要经济体中始终处于较高水平。2016—2019年全国棚户区改造开工累计2157万套,2019年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农村贫困人口从2015年末的5575万人降至2019年末的551万人,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到2020年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任务可以如期实现,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历史性得到解决。2019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50%。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77.3岁,比世界平均预期寿命高近5岁。

  污染防治力度空前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提升,万元GDP用水量大幅超额完成目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能够完成目标。森林覆盖率能够完成目标,空气和水质量已经大幅超额完成目标。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达74.9%。

  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的产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结构初步形成,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进一步增强。

  钢铁、煤炭、煤电、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去产能成效显著。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回升,行业供求矛盾缓解,经营状况好转,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取得实质性成效。2016—2018年,钢铁和煤炭分别压减淘汰落后产能1.5亿吨和8.1亿吨,煤电淘汰关停落后机组2000万千瓦以上,均提前完成“十三五”去产能目标。根据2019年公布的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相较2013年第三次普查结果,2018年末,有原煤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计2556个,比2013年末减少47.7%;其中,年产量90万吨以下的小型原煤生产企业2237个,比2013年大幅减少2290个。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法人单位数为2.2万个,比2013年末下降42.0%,从业人员数下降47.5%,占全部制造业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是制造业大类行业中降幅最大的行业。钢铁和煤炭等行业产能利用率也持续快速回升,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

  严监管推动去杠杆,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上首提金融安全。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宣布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未来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在顶层设计指导下,金融监管得到加强,资金“脱实向虚”的势头得到遏制,金融机构开始回归主业。“两高一剩”和房地产等领域也受到更严格限制,倒逼资金转向产业升级、“三农”和小微企业等领域。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宏观杠杆率高速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2017年宏观杠杆率上升了2.4个百分点,2018年下降了1.9个百分点,2019年上升了6.1个百分点,全年实体经济杠杆率为245.4%。尽管出现反弹,但鉴于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2018年去杠杆速度过快需要调整,2019年杠杆率上升亦在情理之中。而且,2019年全年6个百分点的杠杆率增幅,只及2008年至2016年杠杆率年均增幅的一半,且后三季度累计仅增长1个百分点,体现了稳杠杆的决心和定力。总体来看,金融风险由前几年的快速积累逐渐转向高位缓释,这也为2020年中国应对新冠疫情、对冲经济下行腾出了较大的政策空间。

  新动能加快培育

  推动“三去”工作的同时,中国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经济”快速发展。为全面监测新兴经济发展变动情况,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开始测算和发布“三新”经济增加值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从2015年到2019年,“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14.8%提高到16.3%。虽然目前“三新”经济增加值的比重还比较低,但发展势头旺盛,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动能减弱带来的影响,对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则显示,以2014年为100,2015—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123.5、156.7、210.1、270.3和332.0,持续较快增长势头。其中,经济活力、创新驱动、网络经济、转型升级和知识能力等五个分类指数基本实现了不同程度提高。

  制造业稳步迈向价值链中高端。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8年末,规模以上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分别为3.4万个和13.3万个,比2013年末分别增长24.8%和12.2%;资产总计增长幅度均在50%以上,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制造业比重分别比2013年提高4.0和4.5个百分点。劳动力和资金向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的转移步伐加快。2018年末,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从业人员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比2013年提高3—5个百分点,资产总计占比提高6—7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积聚壮大,成为制造业发展新引擎。

  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新动能持续逆势增长。2020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同期增长2.9%,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而同期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以新技术为引领的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保持增长,1—5月,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4.7%、4.0%和3.8%,而同期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4%。

  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共建“一带一路”成果丰硕。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走深走实,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累计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举办两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自主降低关税水平,推动中国在“世界工厂”的基础上形成“世界市场”。2018年以来,中国加大了自主降税的力度。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开放发展报告2019》,目前中国的贸易加权平均税率只有4.4%,不仅远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接近欧盟和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水平。

  由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中国从201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先后推出三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负面清单的“限制”与“禁止”项目缩减至33条,较之2017年指导目录压缩了30条。而在自贸区内,负面清单制度早在2013年就已开始推行,“十三五”时期,中国先后推出四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条目由2013年版的190条缩减至2020年的30条,较之全国版33条的负面清单更加开放。

  涉外法治建设加快

  201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审议通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时代中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确立对外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成为中国对标国际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又一重大制度性成果。

  纵观“十三五”时期的对外经济,中国保持了国际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势头,外贸发展稳中提质,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19年达31.54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中国正进一步向着“世界市场”和国际投资中心的目标迈进。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行。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较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20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原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行业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等全国性市场准入类管理措施全部纳入清单,从而确保“全国一张单”的权威性与统一性,为理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激发创业干事活力创造了条件。

  放宽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试点工作。2019年,“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对推进公正执法起到了突破性带动作用。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结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即,中央立足国情世情、着眼未来发展,提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多作贡献。(作者:武力 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 雒扬]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