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为你解读人口普查那些事
内蒙古新闻网  20-11-05 17:15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日报

  “您好,我们是人口普查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这里是宣传手册和给住户的一封信,需要您的配合……”自10月11日起,我市15300名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正式入户开展人口普查摸底工作。

  据悉,此项工作将于10月31日结束,摸底阶段普查员将走街入巷、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并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10月14日,记者来到市统计局采访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业务组副组长李霞,她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过程中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普查员什么时候开始入户登记?

  李霞: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摸底工作结束后,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正式登记分为短表登记和长表登记。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短表登记的内容比较简单,共涉及15项信息,这期间我们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获取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及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霞: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记者:普查对象应该怎样做才有助于普查的顺利进行?

  李霞:在普查员入户登记前,普查对象可以事先准备好身份证件,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普查员入户登记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

  记者:普查员使用PAD或个人手机采集普查数据时,如何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李霞:信息安全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普查工作重点关注的问题。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首先,从数据源头来看,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前,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在数据传输以及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国家构建了坚实的数据安全屏障及安全管理机制;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和落地,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记者: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李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2020年6月4日,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明确指出:人口普查登记结果不得作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殡葬管理绩效考评或奖惩兑现的依据,不得追究以往绩效考评成绩;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必须为普查对象申报的普查内容保密,不得泄露。如有违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记者:此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身份证号码,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李霞:主要是出于数据比对的目的,普查登记数据要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比对核查,主要是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较为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记者:这次普查除了普查员入户登记外,普查对象还可以进行自主填报。如何进行自主填报呢?

  李霞:今年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第一次尝试自主填报这个方式,这一方面是考虑到客观条件已经具备,智能手机的普及率已经足够高了;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增强广大公众对普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国务院人普办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我们也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另外,住户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普查员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记者:人口普查对于普通老百姓有什么意义?

  李霞:人口情况是基本国情,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们包头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开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同时,人口普查数据也是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因此,人口普查与老百姓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记者王舒)


[责任编辑: 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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