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天干物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这里为大家归纳了秋冬季森林防火知识,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森林里的动物,还会使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尽管当今世界的科学在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但是,人类在制服森林火灾上,依然未取得长足的进展。
发生森林火灾主要原因有哪些?
森林草原火灾的引发因素大多数是人为因素。起火原因有烧地埂、烧草皮灰、上坟烧纸、吸烟、野炊、小孩玩火等。近几年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多数是因烧埂、烧草皮灰等生产性野外用火以及上坟烧纸、野炊吸烟等,小孩玩火也占一定的比例,这些火灾都是因为天干物燥,人们对森林火灾缺乏警觉性,疏忽大意造成的。
林区要做到“十不准"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狩猎或火把驱赶动物;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上香、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不准在林区、重点区域绿化区使用明火;不准让特殊人群或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不准向车外乱扔烟头;不准让老、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不准破坏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发现森林或草原起火后怎样报警?
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通森林草原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所在的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险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罚款,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对单位主管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