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锦评天下|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内蒙古新闻网  20-12-07 10:26  【打印本页】  来源:成都日报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权威和效力。日前,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原则和重点工作。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规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为我国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法治保障。

  回顾历史,“五四宪法”为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提供了坚实保障;现行的“八二宪法”则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极大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国不仅取得了疫情防控突出成果,更将成为今年全球唯一恢复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

  历史和现实充分表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我们要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不能用西方宪政理论来评价中国的法治实践,更不能套用西方的宪法规则或条款来设计我国的宪法制度。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通过宪法修正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依法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设立国家宪法日,实施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近年来,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不断丰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底蕴、实践根基、优势功效,切实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更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巴菊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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