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其中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总结宪法实施经验,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12月5号,人民日报)
无规矩不成方圆,平安中国的建设需要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党员干部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学会应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以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依法办事的理念。党员干部要坚定法律自信,自觉用法律的观念办事,主动维护法律的权威,在日常的生活中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唯有深化对法律的认识,才能够有效利用法治观念办事,另外,党员干部对法律要持有敬畏之心,慎独自律,严格约束自己,不做任何逾越规矩、违背法规之事,要始终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
党员干部重视法治的实践,加强宪法的宣传。学有所用,才能够将所学的内容转化为自己的观念,党员干部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用法律的观念解决问题,党员干部还要做好宪法的“宣传员”,主动深入群众、走进一线开展宪法的宣传和实践活动,讲好中国的法治故事,让人民更加深入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并学会用法律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
党员干部要学会依法行政,公正用法。正所谓“行其政令,行其政事”,赋予党员干部权利就是为了让其能够公正有效地解决人民的矛盾,党员干部应不负人民的期待,自觉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素质,依法公正为民办事,党员干部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让权利在“聚光灯”下行使,在阳光下运行,要永远保持一身干净,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绝不“说人情话”,“办人情事”。
“政治所要,在乎民心”,依法办事终究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党员干部要践行全心为民服务的宗旨,用法律切实解决人民的问题,维护人民的利益,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党员干部要将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结合使用,在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先运用德治会更有人情味,更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改革要上路,法律先让路”,为推进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为民办事,做一个守法诚信,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四川成都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