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大革命时期的内蒙古革命运动:星火灿烂 初心不改
内蒙古新闻网  21-03-18 11:3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游客在内蒙古博物院草原丰碑展厅参观。

  在内蒙古博物院草原丰碑展厅,一个中共绥远工委办公用的铁印盒静静地摆在展柜里,小小的铁印盒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内蒙古各族人民,为权利与自由、为生命与尊严而战的泣血史。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燃起了反帝反封建斗争的烽火,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相继展开,农民运动蓬勃兴起,以牧民运动为中心的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空前高涨。”内蒙古博物院社会教育部工作人员陈琳沉稳的语调将人们的思绪拉回那个阴霾压城的年代。

  硝烟虽早已远去,但这段历史犹如翻滚的巨浪,激荡着人们的心灵。

  五卅运动爆发后,内蒙古地区也燃起了反对帝国主义的熊熊烈火。在中共绥远工委的领导下,6月上旬,由绥远学生联合会发起和组织的绥远各族各界声援五卅惨案蒙难者、响应五卅运动群众大会,在归绥旧城席力图召举行。此后,归绥学生声援五卅运动的活动持续了一个多月。

  “内蒙古地区的反帝爱国运动与全国五卅运动结合起来了,并揭开了内蒙古大革命风暴的序曲。”陈琳说。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地区的大革命运动不断掀起高潮。

  穿越时光隧道,记者实地探访了这一时期绥远农民运动发生地。此时,这里格外静谧,然而,当掀开历史的面纱,它,却是另一番模样……

  谈起“孤魂滩”的往事,许多当地人都耳熟能详。1926年,晋军接管了绥远政权,商震出任绥远特别区都统。商震治绥,他开发财源的第一条途径就是清丈地亩和放垦夹荒余荒,这无疑是对蒙汉各族农民的一次严重的经济搜刮,此举触犯了农村各阶级阶层的利益,遭到蒙汉人民的普遍反对。

  1927年初,和林格尔县36个村发生了抗清丈暴动,中共绥远地委和国民党绥远特别区党部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决定发动一场反清丈斗争的大规模农民运动。1927年3月26日,决定召开以农民为主,有工人、学生和市民参加的绥远难民大会,组织群众示威游行。27日,又召开了共产党员、国民党员、共青团员以及工会、农民协会、学生联合会负责人会议,对绥远难民大会作出了具体部署,进行了充分准备。3月28日上午,归绥周围乡村的蒙汉各族农民及归绥市工人、学生、市民约五六千人,从四面八方汇聚到归绥城南郊外的“孤魂滩”,这个过去的荒郊野滩一时变得热闹非凡。第二天上午,商震迫于压力,同意示威群众选举出15名各界代表进城商谈,洽谈直到天黑,商震才被迫答应了代表们提出的请求。

  记者翻阅《内蒙古革命史》时,看到了有关“孤魂滩事件”的史料照片,北京《晨报》刊发的《空前未有之绥远市民示威运动——反对丈量余荒、夹荒,反对开放烟禁,反对扣发流通券》的报道,字里行间,依然可感蒙汉人民和各界群众团结斗争、夺取胜利的豪迈情怀。“有幸参观,深感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当追寻先辈的红色足迹,勠力同心,接续奋斗。”正在参观的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

  革命的脚步从农村到牧区,从未停止。走进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布寨嘎查,湛蓝的天空下,嘎查清新亮丽,脚下的道路平坦宽阔。在这里,坐落着席尼喇嘛故居,历经近百年风雨,风貌依旧,一草一木皆向人们讲述着从这里走出的一段传奇。

  乌审旗是“独贵龙”运动的发源地,席尼喇嘛又是“独贵龙”运动的杰出领导人。史料记载,在1926年秋,席尼喇嘛组织100多名蒙古族牧民,建立了人民革命武装——乌审旗保安队,后改编为内蒙古人民革命军第12团。在建党建军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乌审旗人民革命政权——公众委员会。公众委员会的建立,各项革命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乌审旗的封建王公政权被推翻,封建王公制度被废除。

  当地群众纷纷表示:作为席尼喇嘛家乡的人,要把“独贵龙”的历史故事告诉后辈们,希望他们像席尼喇嘛那样爱祖国,将来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历史的烟云早已远去,内蒙古的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奋进身影,时刻鼓舞着后人:向前,以美好生活为念。 □文/图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宋爽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