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文明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的基本要求。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个人需要诚信。为全面推进南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发展环境,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在此,我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一、增强诚信意识,争做“信用南昌”的倡导者。我们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牢固树立诚信促发展的观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和行为规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恶意逃废债务、逃税骗税、网络欺诈、交通违法、虚假广告、非法集资、合同欺诈、制假售假等失信违法行为。
二、树立诚信观念,争做“信用南昌”的践行者。我们要讲诚信话,办诚信事,争做文明市民、诚信公民。在工作中做到诚信处事、诚信立业、诚信经营;在家庭中做到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俭朴生活、合理消费;在生活中做到真诚待人、守信践诺,做明礼诚信的表率。
三、弘扬诚信文化,争做“信用南昌”的传播者。我们要以高昂的热情去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精神,珍惜自己的诺言,关爱自己的信用记录,以自己的诚信行为,带动和影响我们身边的每一位同志,以诚待人,以信立业,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氖围。
市民朋友们,小节之处显大德,细节之中见文明。我们既是“信用南昌”的创造者,也是“信用南昌”的受益者,我们有责任、有能力、有义务为“信用南昌”建设出一份力,添一份光。让我们心怀诚信,恪守承诺,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争做诚信个人,共建诚信文化,共塑诚信形象,共创“信用南昌”,共绘文明画卷!
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建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