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到2022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住房品质和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内蒙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坚持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为主线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各盟市应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应用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10%。到2025年,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不断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突破3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