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戴向晖接受审查调查
内蒙古新闻网  21-09-13 11:21  【打印本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戴向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戴向晖简历

  戴向晖,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北京市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8年7月—1994年10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4年10月—1998年10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8年10月—1999年5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处长;

  1999年5月—2006年3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6年3月—2007年10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年10月—2007年11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7年11月—2012年3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2年3月—2014年3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兼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2014年3月—2014年5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兼自治区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2014年5月—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

  2020年12月至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责任编辑: 杨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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