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头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2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资金1.82亿元,市本级资金1亿元。市财政局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本级衔接资金1亿元,与上年持平,确保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
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包头市开展“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有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其他农村牧区户籍人口的旗县区开展防贫保险,对因自然灾害、疫病、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家庭,给予补差理赔,确保投保主体年人均收入达到标准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
市财政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从资金用途、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优化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惠民惠农,突出实绩实效。2021年衔接资金用于支持提高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资金占比、建设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局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力打造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旗县区在安排衔接资金项目时,全部从项目库中选择,并把着力惠民惠农作为重要依据,力争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农牧民的幸福感、满足感、获得感。(记者 赵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