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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将农业排污口纳入监督管理范畴

  在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刚刚出台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农业排污口与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一样,被纳入了监管范围。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环境水体的最后一道关口。生态环境部近年发现,有些地方涉农排污口的污染防治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和城市或者是工业的污染治理相比,农业的面源污染治理,起步就比较晚,并且投入也很少,历史的欠账也非常多。应该说也是我们当前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和难点问题。有的灌区用水“大引大排”这种现象还没有根本改变,农药、化肥、农膜,甚至一些畜禽的养殖粪污随着农田的退水,进入河道当中,导致下游水质恶化。还有一些水产养殖,尾水没有很好控制,连片散排、直排,或利用坑塘旱季积水,雨季、清塘季集中排污。再例如,一些地方雨洪排口失管,雨水管网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现象突出,不法企业借雨排污、借道排污问题时有发生。

  这位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制定相关的标准规范,明确农业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指导地方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并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问题排口,提高监管效能。

编辑:朱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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