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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今天了解到,为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危害,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修订了《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总体原则部分,要求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在现场指挥机构部分,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征求意见稿,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策部署,国家层面根据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明确了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了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在地方层面,提出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鼓励地区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同时调整了运行机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特点,确定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期处置等内容,其中,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先期处置、信息报告、事故评估、响应分级、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事故原因调查、级别调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阶段。

  还提出了先期处置原则。考虑到事故发生之初,难以界定水污染、环境污染、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依规的原则,综合分析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属于水污染、环境污染、传染病疫情,转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

  本次修订还补充了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内容,明确了在善后处置和物资经费保障中的相关要求。(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编辑:朱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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