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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法修订 突出航空安全 加强旅客权益保障

  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12月27日正式公布。此次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共16章262条,从飞行安全、适航管理、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旅客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现行法律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行民用航空法于1995年制定,至今已有三十年时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行业规模、服务能力、安全水平等不断提高,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应用不断涌现。现行民用航空法不能完全适应实践需要,亟需修改完善。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杨颖:全面总结现行民航法实施三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回应行业的需求;把航空安全放在突出首要的位置,对于关键环节,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设计;统筹民航行政管理规范和民商事法律规范。 

  针对航班延误取消等旅客关心的问题,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增设了“旅客权益保护”专节,要求航空公司完善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针对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情况,规范信息通报、食宿安排、客票变更等后续服务流程。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航空安全保障,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完善了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规范航空器设计、生产、维修等全链条要求;系统强化飞行安全、空防安全、运行安全等领域的制度设计;增设“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专章,完善安检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从严惩治危及航空安全、旅客权益、航空市场秩序以及“机闹”等扰乱运输安全秩序的行为,切实守护航空运行安全。

编辑:朱国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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