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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民航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5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志着无人机管理进入全流程可追溯时代。

  为进一步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民航局牵头制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从源头确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合法合规运行,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主动报送识别信息、实现其可靠被监视的要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飞行或相关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系统、实名登记系统在处理“登记”和“激活”等不同状态之间的关系、流程和技术要求以及测试方法,并对各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作出了统一的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规范制造人对其信息系统在实名登记激活功能方面的改造,指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更加便捷地完成实名登记,有利于提升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保障公共安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国际合作等。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在运行全过程主动报送自身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运行识别信息,从运行识别发送、通信链路传输与接收等三个方面提出详细技术要求,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专用接收与处理系统和运行识别信息传输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检测、检验、审定和运行提供了统一技术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动态监控和运行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的安全水平,对强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飞行服务保障能力、维护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低空产业安全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总台央视记者 曹丹)

编辑:朱国义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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