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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眼镜、电视、耳机等 人工智能终端国家标准上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今天(5月8日)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GB/Z 177—2026)系列国家标准。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采用“2+N”架构:

  “2”指《第1部分:参考框架》和《第2部分:总体要求》。

  这两项标准明确了智能化的概念、等级划分和测试方法,告诉大家“什么是人工智能终端、怎么分级、怎么判定”,是所有品类标准的基础。终端智能化的分级体系,从L1响应级、L2工具级、L3辅助到L4协同级,智能化水平依次提高,终端更“聪明”。其中,L4协同级将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在后续修订中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N”是面向手机、电脑、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不同产品的具体标准。首批标准包括7个品类,后续将推进其他品类标准研制。

  《标准》涉及移动终端、微型计算机、电视、眼镜、汽车座舱、音箱、耳机等多种智能终端产品。

编辑:朱国义
审稿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稿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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