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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 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充实农村助老员队伍。发挥农村助老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持续推动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按规定通过相关渠道资金给予岗位补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老服务,通过组建农村助老服务团队或开放机构设施资源、设立服务站点、提供专业指导等方式,支持农村助老员开展服务。

  《通知》提出,明确农村助老员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需求收集和资源链接、政策和知识宣传、紧急援助和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包括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做好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等。

  《通知》要求,规范农村助老员管理。合理配置岗位,根据当地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人口数量和助老服务需求等,按村(社区)明确农村助老员数量。加强技能培训,加强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实操技能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内容培训,健全常态化支持保障机制,强化对农村助老员的服务示范、技能指导和资源支持。严格服务评价,加强质效管理,改进助老服务内容和方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编校:朱国义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审校总编:韩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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