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0月25日电山西省纪委监委25日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阳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金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推进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金所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阳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