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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零首付”套路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零首付”套路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风险提示称,消费者应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应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消费者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

  办理贷款前,消费者还需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消费者要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

  此外,消费者应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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