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国内频道 > 要闻速读

增设云南省勐康、磨憨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两部门发布通知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今天发布关于增设云南省勐康、磨憨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勐康口岸、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为进一步规范勐康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药材进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勐康口岸的关区代码为8631,磨憨公路口岸的关区代码为8612,磨憨铁路口岸的关区代码8649。

  二、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承担勐康口岸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药材备案工作,在办理进口药材备案时使用“药品备案专用章”,印章式样见附件。

  三、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建立进口药材备案和口岸检验的工作关系,规范开展勐康口岸和磨憨口岸(含磨憨铁路口岸)进口药材的备案,组织口岸检验工作。

  四、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行政区域内的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口药材备案和口岸检验的信息化水平。

  附件:

  (总台央视记者 余静英)

编辑:朱国义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