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出席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提出不在全国采取‘一刀切’,主要是因为第三步绩效工资改革不是中央出钱。”
多达300项的津补贴,规范很难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在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公务员一直采用的是统一的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从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同月,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也开始酝酿,并提出了涉及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这是“绩效”二字第一次出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框架中。
但是,绩效工资从提出到实施已经5年,还远远没有达到全国范围内的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工资改革。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尽管我国在2006年就提出了“绩效工资”的概念,近些年来很多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方面也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了一点激励因素,但主要还是针对传统的工资制度间接地进行了一些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以工资的绩效制度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人们在事业单位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工作质量,与工资水平之间并没有直接挂钩。这些改革与规范化的绩效工资的距离还相差很远。
在诸多因素中,“混乱的事业单位津补贴”成为这项改革不能真正得以推进的障碍之一。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津补贴从住房、交通,到饭补、降温费、过节费等,五花八门,“有些省份,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基本都在250到300项之间,发到每个人的津补贴也有十几二十项,复杂的工资单连本人都看不明白。自收、自建、自发津补贴的现象,比公务员乱多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当“绩效”跟“激励”结合一起,意味着过去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津补贴”将一去不复返。
吴江院长对绩效工资的解释更为通俗,“现在的绩效工资在过去就叫津补贴,饭补、降温补贴等各种补贴人人有份;变成绩效之后,就要‘论功行赏’,不再是通过津补贴之类来体现工资待遇。”
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提就是要清理规范混乱的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