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多方关注的阶梯电价终于走到了即将实施的阶段。目前江苏、山东、湖北等多省已公布相关方案,5月上旬,各省市区将集中举行价格听证。但因为部分地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尚未完工,阶梯电价尚不能覆盖全部城市居民。而以家庭为单位实施阶梯电价等细节是否合理,也存在着一定争议。
6月1日实施阶梯电价5月多省集中听证
阶梯电价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根据发改委相关要求,阶梯电价实施前15日,需举行价格听证会。五一小长假过后,全国各省市区将迎来一个阶梯电价听证会的高峰。
目前,全国不少省份已经公布价格听证方案。据媒体统计,在已公布的方案中,江苏执行的标准最高,居民月用电量低于204度部分。陕西省公布了两套方案,第一套方案的第一档用电量确定为120度,在目前可查的方案中起步最低。
单人之家和祖孙三代用水标准同计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居民用电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这就造成一个居住一人的单身公寓和一个祖孙三代的五口之家实行一样的计价标准。
上有老下有小的吴女士居住在武汉,她说,自己家的节约意识已经很强了,人均用电量肯定远远小于不少住在单身公寓终日吹空调、用全自动洗衣机的年轻人。
“但我们家人多,房间面积相对大一些,按照湖北省现在公布的听证标准,我家每个月绝对‘轻轻松松’就能突破第一档,逼近第三档。”吴女士说,自己家经济条件还可以,但觉得如果不考虑家庭成员数量地事实阶梯电价,有违鼓励节约的初衷。
“一户一表”改造未完成或将成为阻碍
根据相关要求,本次全国实施阶梯电价只针对“一户一表”用户,但多地“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或将成为阶梯电价全面实施的羁绊。
据大洋网报道称,一位在广东从事物管工作20年的知情人透露,“一户一表”改造未完成,广东尚未具备实行阶梯电价收费条件。山东新闻网的报道也表示,从2002年开始,山东省“一户一表”的改造工程已实施了10年,但仍然要到今年底才可完成。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即将实行阶梯电价江苏对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其他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销售电价按照居民电价平均提高水平调整。
相关链接:阶梯电价的“国标”
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今后电价按照略高于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调整。
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中新网能源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