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2日电题:居民阶梯电价登场回应民生体现公平
中新社记者刘辰瑶
作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项重要价格改革任务——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中国价格领域的一次重大体制机制创新。
自5月起,中国已有29个省份先后召开听证会,近千名听证参加人直接参与听证。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发改委12日发布消息称,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对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表示赞同,也就“第一档电量”、“家庭人口因素”、“季节因素”及地区差异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此外,听证会还涉及到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为此,相关部门作出以下回应:
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通过“先征后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
不同地区电量标准有所差异,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差异较大,按照80%居民基本不受影响的原则设定第一档电量,客观上已反映了东西部地区间的差异,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不断发展,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趋于平衡,未来这个差距将逐步缩小。
据了解,中国阶梯电价政策形成历时4年,2008年开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导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共收到13484人的21794条建议。
此前,对阶梯电价,百姓更关心的是它的实施会否威胁整体福利。发改委表示,此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决策和听证过程,是政府关切民生,也是寻求利益平衡的价格决策导向。
发改委称,这次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决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监督决策过程的积极性,使各方面能够充分表达不同的利益诉求。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价格决策的公开性、透明度。
据悉,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以及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都出台并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