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为进一步深化公务接待改革,在今年5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基础上,温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日前又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公务接待中的具体问题定下了“硬杠杠”,规定公务接待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7月6日《人民日报》)
公务接待定下“硬杠杠”是好事,禁止上鲍鱼、鱼翅、茅台、五粮液等各类高档菜、高价酒,也不错,公务接待吃“工作餐”更不错。然而,这60元的“工作餐”能否落实,还得先打个问号。
虽然,笔者认为将“工作餐”的标准定为每人每顿60元还是有些高了,但如果这项规定真的能够得到执行,相比于很奢侈的公务接待,也能够大大缩减支出。还是要给予掌声鼓励。所以,最重要的不在于标准,而在于这每人每顿60元的标准能否得到严格执行。
不能排除,有些公务接待情况也会公示,却仅限于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上公开,而公示的内容也只限于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及总额情况。从公开的程度看,是远远不够的;从力度上来说,这种仅限于内部的“自我监督”,也很难让人相信会发挥出应有的威力。因此,温州虽然出台了新规定,但或许有些公务接待根本就不按这个标准执行,有些即使执行了标准,也难保其中没有猫腻。因为如何吃是“他们”的事,公众作为“局外人”是难以了解详情的。
为了避免出现政策与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就必须完善监督、强化管理。而最好的监督者是公众。公务接待要将最要害的“内容”公开,比如谁吃了“工作餐”、为何吃“工作餐”、上了几道菜、喝了几瓶酒等,一一详细列出,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财务人员要“对账”,不允许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疑问要及时释疑,有问题要及时查办。如此,“工作餐”才会变得公开、透明,才不至于被“黑箱操作”,政策初衷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