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正式提出上诉:愿承担党纪处分但不认罪
新京报讯(记者李超 实习生邝惠敏) 记者昨日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涉不雅视频官员、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3日正式向法院提交上诉状。此前,雷政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此外,肖烨等六人敲诈勒索案被告人肖烨和许社卿也已提交上诉。
雷政富:行为不构成犯罪
据中新网消息,雷政富的辩护律师称,7月2日,他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与雷政富会面约1小时,雷政富就其受贿一案一审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异议,决定上诉。雷政富比较冷静,认为不雅视频一事给党、政府、社会、家庭和其个人造成负面影响,他愿意承担党纪政纪处分,但坚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肖烨:雷不是被害人是证人
昨日,肖烨辩护律师之一重庆百事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鸣称,7月1日,他们会见了肖烨。
肖烨对一审判决提出三个观点。第一个是雷政富在本案中充当中介人,肖烨与涉事公司是借款关系;第二个是在该案中,雷政富与周天云在本案中不是被害人,是证人;第三个是他对一审的程序提出异议,会在二审中由律师向法院提出要求相关证人出庭。
另一名辩护律师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熊人勤称,7月2日下午,他们已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昨日,许社卿辩护律师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富称,6月28日,他们在公开宣判之前,曾与许社卿会面,许表示,如果判其有罪,他要进行上诉。当时,律师与许社卿做好交接,具体内容如何写上诉理由。宣判当天,许社卿表示要上诉。
李春富说,上诉状已由许社卿本人提交,通过渝北区人民法院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背景
不雅视频案致7人获刑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仅63小时后,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重庆市纪委在调查“不雅视频事件”中发现雷政富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并立案调查,随后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
今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雷政富因受贿31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同日下午,肖烨等六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分别判处许社卿、严鹏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判处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处谭琳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王建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