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日起,吉林、安徽两省都将视所有悬挂“吉O”和“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昨日,吉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说,“目前换牌进展很顺利,下个月开始,再悬挂‘O’牌上路,就按悬挂假号牌查处”。
广西则计划取消除公安系统外的所有“桂O”号牌。党委书记彭清华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换车牌只是一个‘小动作’,却蕴含着接地气、转作风、顺民意的‘硬道理’。”7月26日,他与自治区其他常委一道,将常委公务用车由“桂O”车牌,更换成普通民用车牌。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O牌”的省份共4个;尚有12个省份未取消“O牌”。
15省份“O”牌退出舞台
较早实施“O”牌“车改”的上海市,于2004年全面取消“沪O”车牌。
2003年上海“两会”,上海市政协委员章继浩建议取消“沪O”牌照。随后,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车辆改革课题小组,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郑善和任组长。
曾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郑善和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当时存在着是停用部分地区、部分单位的“O”牌(俗称“小改”),还是让当地“O”牌彻底退出舞台(俗称“大改”)的争议,他们抽样调查警用车使用实情,在对某分局一个大院抽样调查时发现,车辆使用率只有40%;有一辆车一年只跑了8000公里,只是上下班代步的个人专用交通工具。调研后,上海制定了“大改”决策,200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沪O”号牌。
其后,其他地区陆续采用上海的方案。截至目前,全国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共有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江苏、陕西、河南、湖南、宁夏、四川、安徽等15个。
部分省份公安机关保留“O”牌
与全面取消“O”牌不同,内蒙古、山东是在下辖部分市取消“O”牌,其他下辖市仍在使用。湖北、广西则是回收除公安机关外其他单位的“O”牌。
昨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秘书科工作人员接受新京报电话采访时说,目前,自治区党委常委等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将“桂O”车牌的公务用车,换成普通民用车牌。之后,各下辖市、各厅局单位的“桂O”车牌,也将逐步换为普通民用车牌。
这名工作人员说,换牌结束后,交警将上路抽查假“桂O”车牌,“属于公安机关专用的‘桂O’车牌,交警一般一眼就能认出来,所以不会出现大量套牌等问题。”
原湖北省公安厅长吴永文曾在2010年8月10日的公安机关视频会上发言透露了“O”牌“小改”的弊端。2003年到2006年,湖北用三年时间,分批回收除公安机关外的所有“鄂O”车牌。但之后“鄂O”车牌成为“稀缺资源”,一些民警违规发放。
部分保留“O”牌省份统一标识
据统计,现河北、辽宁、云南等12个省份仍未取消“O”牌。但云南等地采取了与取消“O”牌截然相反的车改措施——包括“O”牌在内的公务车,张贴统一标识亮明身份。
本月,云南省公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大理、德宏、曲靖、文山4个州市34个县市区,在所有公务用车的前后挡风玻璃上,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牌,标明车属单位、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之前,广东广州、惠州和河北保定、秦皇岛等未取消“O”牌的地区,也曾采取相同做法。但一些地区的公车标识制度,实践中多遇到尴尬。
据《河北日报》报道,保定2009年10月启动了公车标识制度,但实施近两月,未接到一个群众举报电话。原因在于相当数量市民并不了解该项制度;还有一些市民反映,虽然在居住区、酒店、学校门口经常看到“O”牌车,可无从判断这些车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公车私用。
-北京情况
京警“O”牌下岗换民用号
按公安部部署,北京1995年停用“京GA”,启用“京O”专段民用号牌。公安部警用车挂“京OA”号牌;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管局警用车分别挂“京OB”、“京OD”号牌。至2005年,挂“京OB”、“京OD”号牌的警用车辆约1万多辆。
2005年9月1日至当年底,“京OB”、“京OD”号牌分批“下岗”。当年,北京机动车上牌已随机选号,但“京OB”、“京OD”更换并没采用计算机选号系统,而是将1万多新牌照穿插在京F、京E、京J等号段中。老交警张良(化名)说,“不用说老百姓,交警也分不出哪些车牌是警用车牌,哪些是社会车牌。”
2006年1月1日后,“京OB”、“京OD”退出历史舞台。警用车辆悬挂的号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侦、治安、交管、预审、看守等一线部门制式警车,统一挂“京A警”白牌照;一类是替换“京OB”、“京OD”的民用号牌。之后,公安部“京OA”也开始更换。
张良说,现在如果警用车违章,电子眼照拍不误,也一样要扣分、交罚款。
-由来
“GA”号牌发放失控公安部推“O”牌取代
曾经的北京交警张良(化名)回忆,“O”牌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公安部下发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后勤等车辆,使用以“O”开头的车牌,“实质上是民用专段,没有什么特权。”
张良记得,“O”牌的前身是“GA”号牌,之所以从“GA”改为“O”牌,是因为GA发放失控,从公安扩大到政府机关,甚至流入社会。
原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郑善和、陕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俊江也都曾表示,“O”牌的本质仅是民用号牌序列中的公安专段。
据上述人士介绍,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的警用车辆,悬挂的都是民用号牌。直到1987年左右,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会警方开始启用公安专用车牌,例如西安警车使用了陕GA牌照、上海警方使用了沪GA号牌。
但几年后,GA牌照失控。公安部1995年5月23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提出,“(GA号牌)使用、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核发范围不断扩大,虽经多次大力整顿但收效甚微,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此反应强烈。”
该份文件要求,为彻底扭转公安号牌使用混乱的问题,公安部决定废止GA号牌,除制式警用车辆外,公安机关在编的其他车辆统一换发使用发牌代号为“O”的专段民用号牌。
《通知》同时强调,“O”牌的性质是“普通民用号牌”,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行政单位在编的机动车辆”和“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序列的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中的业务车辆”。
-乱象
夜查65辆“辽O” 15辆是套牌假牌
记者了解到,最初部分“沪O”号牌车辆被用作秘密侦查等警务工作,履行正常的紧急公务时,出示证件可获得优先通行权。当地媒体报道,后来“沪O”牌照越来越多,成为人人皆知的警车标志,还出现了不是警察也可以开着“沪O”车辆任意违章,而不受处罚的情况。
郑善和说,2004年上海取消“沪O”号牌时,他算了一笔账:2003年上半年,被督察队查实的“沪O”牌照的违章车辆有282人次。郑善和说,一些执勤的交警面对“沪O”车辆无可奈何,常常是见到以后,悄悄转身当作没看见。
此外,“O”牌的发放范围也从公安机关“扩大”到党政机关。
例如陕西、广西、河南等地“四套班子”的公车,都曾挂“O”牌。2009年,呼和浩特决定取消“O”牌时,全市700副“蒙OA”警用车牌中,公安使用的有650副,另外50副被关系单位、合作单位使用,有的流入个人手中。
据《人民公安》杂志报道,“豫O”使用三年后,河南公安厅于1998年上半年搞了一次清理整顿,查实非警用“豫O”等不按规定挂的“豫O”牌照600余副。对于“O”牌乱象,时任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程锋称:乱挂滥挂,谁都能挂,不仅公安机关挂,党政机关、检、法、司、安机关挂,其他部门也挂,甚至不少个体户、经理、老板的车都挂上了“豫O”号牌,打着公安机关的招牌耀武扬威。
去年3月20日晚,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当街设卡,筛查了途经的65辆“辽O”号牌车。其中15辆保时捷卡宴、丰田霸道等豪车,悬挂的“辽O”都是套牌和假牌。一辆丰田霸道车主说,着急去火车站送孩子,只有闯红灯才能不晚点,所以专门找朋友借了一副“辽O”牌。
-观点
“取消O牌是制约公车特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取消“O”牌如同“撕标签”,目的在于车车平等;公车标识相当于“贴标签”,广而告之“这是公车等待监督”,两种做法各有弊端。撕标签让公众发现公车私用的难度加大;贴标签让交警网开一面的可能性提高。
必须肯定的是,两种方法都是官方对治理特权车作出的积极尝试,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撕标签”还是“贴标签”,而在于如何制约公车背后的特权。几年前,有媒体报道说,山西太原交警透露,上岗前第一项“功课”就是记住领导的车牌。如果这种车牌背后的特权没有拔除,那么“撕标签”也好,“贴标签”也罢,特权空间会一直存在。让公车敬畏法律、尊重公共利益,关键就在于怎样形成制度大于权力、管理不惧权力的执法氛围。
“撤O牌、亮身份都是进步”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湖北的公车标识制度一直在坚持。现在在荆门等地,经常看到贴着统一标识的公车,但是百姓关注度并不高。因为标识不醒目、不少百姓不清楚这个规定。今年年初,北京一名小学生建议公车挂红色牌照,这就是一个很不错的建议。
尽管公车标识制度遇到了一些问题,但不论是取消“O”牌,还是让“O”牌亮明真身,都是公车腐败治理的一部分,都是在挤压公车背后权力的行使空间,所以都是一种进步。记者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