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电子报
    内蒙古新闻 道德法制 国际 国内 民族 文化 娱乐 体育 财经 教育 旅游 质监 健康 美食 汽车 楼市 草原社区 草原网视 影像日记 全景内蒙古
    您当前的位置 :国内频道 > 要闻速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
    内蒙古新闻网    14-02-28 17:36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条例》共7章56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南水北调工程的供用水管理遵循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坚持全程管理、统筹兼顾、权责明晰、严格保护,确保调度合理、水质合格、用水节约、设施安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水量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的有关工作。

      《条例》要求,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调水沿线区域、受水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的有关工作,并将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保障、用水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对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调水沿线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予以支持,确保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安全。

      《条例》规定,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遵循节水为先、适度从紧的原则,统筹协调水源地、受水区和调水下游区域用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工程水量调度以国务院批准的多年平均调水量和受水区省、直辖市水量分配指标为基本依据。

      《条例》指出,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具体供水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水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维护和偿还贷款。

      《条例》规定,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内地下水超采区禁止新增地下水取用水量。具备水源替代条件的地下水超采区,应当划定为地下水禁采区,禁止取用地下水。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禁止新增开采深层承压水。

      《条例》还规定了危害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李珍 ]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新闻热线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国内新闻排行榜
    网络救助:五岁女孩罹患银屑病体无完肤
    主持人因女友输液被扎4针发微博称“想砍人”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克强会见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国家有目标 社会有取向 个人有准则
    网络正能量2
    街访:你认为什么是网络正能量1
    点赞网络正能量:“光盘”行动
    北京60岁失独母亲再当妈 诞下龙凤胎为生计在十...
    我国应对老龄化准备不足 养老3大指数2个低于60分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东胜区开展“五大行动”全力推进2014年环保工作
    时间都去哪了——寒假结束了
    内蒙古6个地区纪委存在35个问题 张力要求巡视...
    内蒙古辞退吃空饷领导子女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内蒙古:G6、G55、G65高速部分路段设施遭疯狂...
    王挺同志被任命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发布2013年首轮中央巡...
    呼和浩特市发生一起天然气泄露事故 无人员伤亡
    内蒙古59辆公务用车网络公开拍卖 最低起拍价2...
    “更难就业年”毕业生迎来春招求职大战
    新闻专题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2013年活力内蒙古网上宣传活动专题
    【专题】最美基层干部
    【专题】加强网络法制建设
    热图
    内蒙古地方网群: 呼和浩特 包头 呼伦贝尔 兴安盟 通辽 赤峰 锡林郭勒 乌兰察布 鄂尔多斯 巴彦淖尔 乌海 阿拉善 满洲里 二连浩特 社科院 旗县区频道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